1. 創新能力提升工程
著力突破關鍵技術。科技部、教育部、江蘇省共同推進科技與教育創新資源的高效整合、重點聚焦并服務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先行選擇納米材料與制造、生物醫藥、下一代移動通信與未來網絡等新興產業方向,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及投資機構共同參與的“新興產業創新合作組織”,著力突破重大科學問題和核心技術,建立“新興產業創新基地”,形成匯聚科教創新資源、支撐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的創新合作載體。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領域,瞄準國際先進技術前沿,組織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技術攻關,重點突破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核心、高端、基礎技術,破解新能源、智能電網、集成電路、物聯網、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技術等一批關鍵技術難題,掌握產業發展的主動權。
加強研發機構建設。鼓勵龍頭企業普遍設立產業技術研究院或參與建設共性技術創新平臺或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或并購國外研發機構;重點企業普遍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或在高校建立研發機構或通過投資控股、參股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發機構;中小型企業普遍建立技術(開發)中心;支持更多的企業承建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和企業技術中心等。到“十二五”末,新建省級以上創新平臺500個、境外研發機構5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50個。
完善創新服務平臺。各類開發園區、特色產業基地及產業集群優勢明顯的地區,普遍建立技術轉移中心、技術創新服務中心、產業化小試中試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面向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基于信息網絡的政策、法律、勞務、維權平臺等各類服務機構,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提供一體化、一站式服務。
深化專利和技術標準工作。完善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政策法規體系,建立健全創新主體通過知識產權轉讓、許可、質押等形式實現市場價值體系,培育大批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建立由企業牽頭或參與研制重大技術標準的長效機制,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標準專項,盡快形成支撐產業發展的技術和標準體系。深入推進品牌戰略,建設新興產業產品示范和推廣基地,建立新產品應用保險機制及政府補貼機制,培育著名商標、知名品牌等優勢企業。到“十二五”末,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不少于1000項,實施重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標準專項200個以上。
2. 產品應用示范工程
重點區域應用示范。依托現有優勢產業集聚區,選擇10個創業環境好、市場活力強、輻射帶動強的城市或開發園區,組織實施高效節能、清潔技術、新能源集成應用、新能源汽車、LED等產品應用示范。
優勢企業應用示范。選擇50個優勢企業在風力發電裝備、海洋工程裝備、軌道交通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智能制造裝備、先進計算、下一代互聯網、材料科學、環保與節能服務等領域開展應用示范。
重點項目及高端環節產品應用示范。選擇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重點項目和高端環節產品開展應用示范,建成100項新一代信息網絡、信息技術服務、微納電子、納米材料、生命科學與生物技術、物聯網、云計算、OLED等項目產品應用示范。
3. 高端人才引領工程
大力培育領軍人才。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依托創新平臺、重大科研和工程項目、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與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開展合作,推動百萬名高技能人才、萬名研究生、千名博士后、百名院士及其團隊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創新創業;結合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集成國家、地方及社會資源,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化視野、持續創新能力的領軍型企業家隊伍。鼓勵高校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加強學科建設,培育急需人才。到“十二五”末,引進和培養領軍型人才或團隊1000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