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電權交易方面,甘肅已于今年5月底小試牛刀——中國鋁業蘭州分公司自備電廠(3×30萬火電機組)拿出6億千瓦時電量,與甘肅新能源企業做發電權交易。記者拿到的交易文件顯示,近百家風電場及光伏電站參與其中,部分新能源企業給出的發電權報價已超出甘肅的火電標桿電價(0.325元/千瓦時),6月的最高度電成交價達0.3556元。這意味著新能源企業要拿出部分補貼電價,讓利給對方。
新能源參與大用戶直供電則面臨負荷波動大的弊端,并因此產生擠占通道之嫌。“經過計算,如果風電參與大用戶直供電,大用戶用電100萬千瓦時,實際只有約30萬千瓦時來自風電,剩下的70萬千瓦時還要靠火電和水電供應。”一位風企負責人告訴記者。
值得注意的是,一線企業實質上并不認同上述兩種交易方式,目前參與交易只能說是一種無奈抉擇。
“參與帶有一種半脅迫的性質,現在別人都在做,你不做能行嗎?畢竟這關系到利用小時數,還會直接影響出力分配。”一家企業負責人說,“按照電改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新能源應享有優先調度權。現在不僅優先權沒有,在風場不能盈利的情況下,我們還得讓出3毛多,現在發一度電只能收回2毛多錢的邊際效益。”
“我們6月開始參與交易,可7、8月限電比例仍大增。事實證明,交易難以改善棄風限電情況。”另一家企業的負責人更為直白,“按照常理,讓風電參與發電權交易和大用戶直供的前提應是保證企業基本收益,比如保障風電全年利用小時到達2000小時,2000小時之外的風電參與競價。”
矛盾無解?
在多位新能源企業人士看來,目前甘肅新能源消納已“無解”。由此,酒湖特高壓成為了甘肅新能源企業的最大期盼。據記者了解,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已于6月3日開工建設,預計2017年初建成投運。該項目總的電網輸送能力將超過800萬千瓦,滿負荷情況下每年將可外送電量420億千瓦時。
事實上,在消納不力的背景下,目前甘肅河西地區已暫停新項目審批。但據接近甘肅省政府的人士向記者透露,在隴電入湘特高壓工程的刺激下,甘肅方面“正在醞釀”同步啟動“千瓦千萬風電基地二期項目”,新建500萬千瓦風電和150萬千瓦光電。
“現在項目管理權限都在地方,在穩增長壓力之下,地方缺乏有效制衡機制,這類事情會一再發生。”一位資深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
甘肅的“擴張舉動”也確非個例。國家能源局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風電限電現象出現明顯反彈,限電量達到175億千瓦時(相當于同期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量的2倍),同比增加101億千瓦時,限電比例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面對這種局面,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仍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單純為了拉動當地投資,在不具備電網送出等開發條件的前提下,催促開發企業開工建設項目;再加上,有的企業也急于擴大規模、搶占市場份額,不計后果加快項目上馬,造成無序建設,導致限電形勢進一步加劇。
對于甘肅的這種現狀,多位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新電改方案9號文的執行層面的文件還沒有下來,電力體制、機制改革未推進,就不可能保證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
對此,行業人士提出,從大的政策層面而言,“第一,可再生能源法中規定電網要保障收購可再生能源,這實際上是一個標準問題,電網吸收多大比例的風電電量是保障性收購?國家應盡快根據實證經驗確定這個比例。第二,必須明確這部分發電空間由誰讓出,用什么方式讓出,是用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還是其他辦法?這需要以政策或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
就地方政府而言,專家建議,地方政府應制定相應規劃,讓新能源發展與整個電力系統發展相協調,不盲目上項目,保證優化發展;同時,各省政府之間應打破條塊分割,優先使用清潔能源,以實現減排承諾,發展低碳經濟。
對于電網公司,甘肅新能源企業的要求則顯得更為迫切。“希望西北電網能重新考慮跨省聯絡線考核制度,建議國家電網以促進新能源保障性全額收購為前提,優化調度考核方式、適當提高斷面穩定極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