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新能[2011]200號
天津、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
按照《關于加強風電開發與電網接入和運行管理協調工作的通知》(國能新能[2010]75號的有關要求),我局審核了部分省(區、市)報來的風電開發方案,同意將前期工作充分、電網接入條件落實的項目列入“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共計1400萬千瓦。其中天津11萬千瓦,山西130萬千瓦,遼寧186萬千瓦,上海14萬千瓦,江蘇61萬千瓦,浙江22萬千瓦,安徽20萬千瓦,福建59萬千瓦,江西19千瓦,山東132萬千瓦,河南34萬千瓦,湖北15萬千瓦,湖南45千瓦,廣東68萬千瓦,廣西18萬千瓦,海南10萬千瓦,重慶15萬千瓦,四川20萬千瓦,貴州50萬千瓦。云南64萬千瓦,陜西35萬千瓦,甘肅55萬千瓦,青海27萬千瓦,寧夏60萬千瓦,新疆230萬千瓦。詳見附表。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計劃另行通知。
請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強協調,認真落實項目建設條件,特別是電網接入條件和消納市場,進一步深入開展前期工作,待各項建設條件落實后核準項目或上報項目核準申請。2011年內未能核準的項目,結轉到2012年核準,已確認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須向我局申請取消。未列入表中的項目不得核準。如個別項目確需調整,請書面向我局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
附:一、各省(區、市)“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規模匯總表
二、各省(區、市)“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表排表(分省發)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主題詞:能源 核準 風電 項目 計劃 通知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國家能源局關于“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安排(詳細內容請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