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能源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中國統籌城鄉能源協調發展,加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廣大農村和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用能條件,提高能源基本服務均等化水平,讓能源發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體人民。
——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增加財政投入,通過擴大電網覆蓋面和發展分散式可再生能源,著力解決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四川、內蒙古等省區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在無電人口集中地區,建立并完善承擔社會公共服務功能的電力普遍服務體系。2015年前基本解決無電人口的用電問題。
——大力推進農村能源建設。加強農村能源建設,對改善農村民生,發展現代農業意義重大。堅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注重實效”的原則,加強農村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能源管理和服務體系。推進農村電網建設和改造,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用電條件,建設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的新型農村電網。大力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開展綠色能源示范工程,到2015年建成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1000個太陽能示范村。實施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加強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器。
——加強邊疆地區能源建設。改革開放以來,邊疆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歷史性進步,用能狀況得到較大改善,但與中東部地區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國家對邊疆地區將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加強這些地區能源基礎設施和民生能源工程建設,積極支持西藏、新疆跨越式發展。加快推進西藏、新疆和青海、四川、云南、甘肅四省藏區電網建設,擴大電網覆蓋面,提高供電可靠性。制定和實施西藏能源發展規劃,加大電力援藏資金支持,“十二五”期間直接援助資金將超過9億元人民幣。加快“氣化南疆”、“氣化北疆”等民生能源工程,繼續加強新疆與西北電網聯網工程建設,推進“疆電外送”能源大通道建設,盡快將新疆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在偏遠農牧區建設一批太陽能發電、風光互補電站等新能源設施,提高農牧民生活質量。
——改善城鎮居民生活用能條件。加強城鎮電網改造和升級,提高供電質量和可靠性。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優先確保居民生活用電。加快發展天然氣,建設和完善城市供氣管網,讓更多的居民用上天然氣。在北方采暖城市,因地制宜發展熱電聯產機組,進一步改善居民供暖條件。
七、加快推進能源科技進步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能源科技水平有了顯著提高,能源科技進步在促進節能減排、優化能源結構、保證能源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能源科技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自主創新的基礎比較薄弱,核心和關鍵技術落后于世界先進水平,一些關鍵技術和裝備依賴于國外引進。中國將更加重視科技創新,加快建設和完善適合中國特點的、產學研一體化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2011年,中國發布《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這一首部能源科技專項規劃,確定了勘探與開采、加工與轉化、發電與輸配電、新能源等四大重點技術領域,全面部署建設“重大技術研究、重大技術裝備、重大示范工程及技術創新平臺”四位一體的國家能源科技創新體系。
——加強能源科學技術研發。在地質、材料、環境、能源動力和信息與控制等基礎科學領域,超前部署一批對能源發展具有戰略先導性作用的前沿技術攻關項目,爭取在能源基礎科學研究領域取得突破。依托行業骨干企業和科研院所,以應用為導向,鼓勵開展煤礦高效集約開采、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高效清潔發電、海上風電、太陽能熱發電、先進油氣儲運、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輸電等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應用。繼續實施“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大型先進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核電站”兩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關鍵技術創新,增強能源領域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推進能源裝備技術進步。依托重大技術裝備工程,加強技術攻關,完善綜合配套,建立健全能源裝備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提高重大能源裝備設計、制造和系統集成能力。進一步完善政策支持體系,重點推進大功率高參數超超臨界機組、燃氣輪機、三代核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等關鍵設備技術進步,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加強對能源裝備產業的規劃引導,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