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電股份(000875)日前表示,風電項目合伙方中電國際新能源因參股投資風電項目的政策基礎發生重大變化,決定放棄參股投資吉林長嶺三十號、吉林長嶺腰井子風電項目。據了解,所謂政策基礎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在去年底發布的關于停止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退稅政策的通知。分析人士認為,外商投資退稅政策的變化使得中外合資風電項目沒有了退稅的優勢,這對較多以中外合資方式建設的地方發電企業風電項目可能產生影響。
據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副秘書長李華林博士介紹,從市場化角度而言,以目前的上網電價,風電項目很難盈利,國家為了扶持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硬性要求火電企業相應配備一定規模的新能源發電規模,因風電技術已經比較完善,所以火電企業絕大部分都選擇上馬風電項目。
李華林表示,從投資角度看,為了不至于出現較大虧損,投資方都會想方設法減少建設成本,通過中外合資模式減少工程造價就是一種主要的方式,因為風電項目的設備造價高昂,1MW風機大概需要1000萬元人民幣,如果是100MW以上的風電項目,通過外商投資購買國產設備退稅就可以享受近億元的費用節省。
不過,據業內人士分析,五大電力集團財力雄厚,風電項目投資占比只是很小一部分,所以它們此前并不太在意是否需要通過與外資合作的模式節省部分費用,而且從項目經營能力上來說,這些電力集團掌握的技術比較先進,大部分傾向于獨資建設;而對地方發電企業來說,由于財力不足,技術也沒有那么先進,所以愿意選擇與外商合資的模式減少工程造價,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
事實上,吉電股份在與中電國際合作時就明確表示,合作可以使風電項目充分享受國家優惠政策,降低工程造價,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和緩解項目發電運營壓力。
一位基金公司新能源行業分析師認為,當優惠政策取消后,風力發電項目中外合資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風電項目對外資的吸引力也在降低,外資因可以帶來稅收優惠在合作項目中獲得的優惠條款會隨之消失,很多地方火電企業風電項目都面臨這個問題。但對于那些非常看好中國風力發電市場的外資,上述問題并不會產生實質影響。
數據顯示,中國風電市場近三年來發展迅猛。2007年中國新增風電裝機328萬千瓦,僅次于美國和西班牙,成為世界風電增長最快的市場之一。國家發改委2008年3月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中,將2010年風電裝機容量的目標由500萬千瓦調高到1000萬千瓦,這一目標很可能已經在2008年提前完成。有專家預計,到2010年中國風能裝機將達到2000萬千瓦,超過規劃目標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