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國華投資公司陜西銅川二期風電項目取得陜西省林業廳臨時使用林地批復(陜林資字〈2016〉172號)。銅川風電場工程位于陜西省銅川市印臺區和宜君縣境內,工程規劃總裝機容量為150兆瓦,分三期連續建設,110千伏升壓站接入金鎖關330千伏變電站,該期項目為二期項目,計劃于今年開工建設。項目裝機容量為50.6兆瓦,擬安裝2200千瓦的風電機組23臺,配套工程包括23臺箱變、輸變電線路及場內外道路、110千伏升壓站擴建等。據了解,因為該項目風機布置與一期工程穿插交錯,本次批復為同意項目臨時占用宜君縣3個鄉鎮9個行政村及部分國有林場,占地共計12.8567公頃。
陜西分公司通過積極和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多次到現場進行實地勘查以及及時補充資料并完成逐級上報,最終取得批復,為項目順利開工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持。以下為批復詳情:
關于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銅川西草溝風電場工程臨時使用林地的批復
索引號:01600069-7-06_B/2016-0901002 公開目錄:陜林 字 發布日期:2016年08月29日 主題詞: 發布機構:辦公室、資源處文 號:陜林資字﹝2016﹞172號
銅川市林業局:
你局《關于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銅川西草溝風電場工程臨時占用林地的請示》(銅林字〔2016〕3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銅川西草溝風電場工程建設項目臨時占用宜君縣3鄉鎮9個行政村、哭泉林場和棋盤林場林地12.8567公頃。其中:集體林地2.2009公頃(防護林地0.6106公頃,用材林1.0673公頃,經濟林地0.5230公頃),國有林地10.6558公頃(防護林地7.4624公頃,用材林地1.6325公頃,宜林地1.5609公頃)。(使用期限從發文之日起貳年)。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不得在臨時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滿后,須恢復所占林地的林業生產條件。
三、你局要督促宜君縣林業局嚴格監管,按照批準的地點、面積、用途施工,嚴禁改變地點、用途或擴大面積。到期收回林地,并恢復林業生產條件。
陜西省林業廳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