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浙江省嘉興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嘉興市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通知明確,大力發展風電、光伏,實施“風光倍增計劃”,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等。至2025年,嘉興境內電力裝機容量達到1870萬千瓦左右,其中光伏裝機達到470萬千瓦,占比25%;風電裝機達到73萬千瓦,占比接近4%。
其中,到“十四五”末, 嘉興市光伏裝機達到470萬千瓦以上,新增光伏裝機在200萬千瓦以上,以分布式光伏為主。
到“十四五”末, 嘉興市風電裝機達到73萬千瓦以上,新增海上風電裝機60萬千瓦,分散式風電0.66萬千瓦。
到“十四五”末, 嘉興市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80億千瓦時以上,占全社會用電量約11.4%。
持續推動光伏開發利用
深挖分布式光伏潛力。積極推進國家、省級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在城鎮和農村,充分利用居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建筑屋頂,發展“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分布式光伏;結合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城市基礎設施,推進分布式光伏;在新建廠房和商業建筑等,積極開發建筑一體化光伏發電系統;允許存量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在原有容量不增加的基礎上,通過改造升級騰退屋頂資源新上項目,加強提質增效。鼓勵在公路服務區(停車場)、加油站、公交貨運場站、港口碼頭、航標等導航設施、碼頭躉船等區域合理布局光伏發電項目;鼓勵數據中心、5G等新興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光伏。 “十四五”期間,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容量195萬千瓦以上。
鼓勵集中式復合光伏發展。充分利用嘉興境內陸地、水域等資源,在沿海地區,利用灘涂和養殖魚塘等,建設漁光互補光伏電站,探索漂浮式光伏應用;在內陸地區,結合現代農業等功能建設以風光水儲多能互補、農林漁光生態融合為內涵的復合型集中式光伏電站。 “十四五”期間,集中式光伏新增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上。
積極開展先進技術示范應用。鼓勵光儲充一體化應用場景,推動光伏與工業、交通、通信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建設工業綠色微電網,實現廠房光伏、分布式風電、多元儲能、高效熱泵、余熱余壓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統等集中應用,促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加快探索建筑屋頂太陽能熱水器和光伏發電系統一體化應用、智能微電網示范項目等,增強與電網融合度,提高能源系統綜合利用率。基于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開展光伏項目的精細化管理和發電量預報等,提升光伏發電效率和電能質量。
穩步推進風電發展
全力推進近海海上風電發展。加快建設已核準項目的浙能嘉興1號海上風電場及華能嘉興2號海上風電場項目,全力推進嘉興近海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逐步探索深遠海試驗示范。 “十四五”期間,新增近海海上風電裝機容量60萬千瓦。
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風電。充分利用沿海灘涂、工業園區和火電廠區空地等區域,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風電。遵循企業自愿原則,鼓勵業主單位通過技改、置換等方式,重點開展單機容量小于1.5兆瓦的風電機組技改升級,促進風電產業提質增效和循環發展。 “十四五”期間,新增分散式風電裝機容量0.66萬千瓦。
探索海上風電基地發展新模式。通過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開展“海上風電+海洋能+儲能+制氫+海洋牧場+陸上產業基地”的相關示范項目,帶動風電產業發展。結合海上風電開發,探索海上風電制氫、海上能源島、海上風電運維服務等新技術、新模式。
鼓勵開展儲能示范項目
推進“可再生能源+儲能”模式。有序開展電源側儲能建設。支持“微網+儲能”“新能源+共享儲能”等電源側儲能項目建設,鼓勵新增的海上風電、集中式光伏電站綜合新能源特性、系統消納空間、調節性能和經濟性等實際因素,建設或購買新型儲能(服務)。鼓勵集中式儲能電站為新能源提供容量出租或購買服務。結合系統實際需求,布局一批配置儲能的可再生能源電站項目。以海寧尖山為樣本,打造若干“風光儲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
發揮源網荷儲協調優勢。與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相適應,通過采用先進的信息通信技術和物聯網技術,鼓勵探索開展儲氫、熔鹽儲能及其他創新儲能技術的研究和示范應用,實現多種能源的協同轉化和集成調配,充分發揮儲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電網安全等方面的作用。結合嘉興高密度、規模化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基礎,在嘉興港、獨山港區等積極探索區域級“源網荷儲”等一體化綜合能源示范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