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時期,要建立和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和產業進步,不斷擴大可再生能源的市場規模,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十二五”時期重點建設八項重大工程,并以此帶動可再生能源的全面開發利用。
專欄3“十二五”時期可再生能源重點建設工程
1、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優先開發水能資源豐富、分布集中的河流,建設十個千萬千瓦級大型水電基地。重點拄送金沙江中下游、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中下淳、黃河上游、雅魯藏布江中游等流域(河段)水電開發,啟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怒江等流域水電開發工作。
2、大型風電基地建設。重點建設“三北”(東北、西北和華北)和沿海地區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魯括河北、內蒙古東部、內蒙古西部、甘肅酒泉地區、新疆哈密地區、吉林、黑龍江及江蘇和山東沿海等地區。
3、海上風電建設。加快海上風電開發,在江蘇、山東、河北、上海、廣東、淅江等沿海省份,建成一批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以示范項目建設帶動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裝備配套能力的提升。
4、太陽能電站基地建設。在甘肅、青海、新疆等太陽能資源豐富、具有荒漠化等閑置土地資源的地區,建設一批大型光伏電站,結合水電、風電開發情況及電網接入條件,發展水光、風光互補系統,建設若干太陽能發電基地。
5、生物質替代燃料。發揮生物質能產品形式多樣的特點,大力推進生物質替代燃料工程。建設村村沼氣工程和大型生物質氣化供氣工程,滿足居民靖潔燃氣需求,鼓勵剩余燃氣發電。合理開發鹽堿地、荒草地、荒山荒地等邊際性土地,開展非糧生物液體燃料示范點建設,替代車用燃料。建立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儲運和使用體系,在城市推廣生物質成型燃料集中供熱,在農村作為清潔炊事和采暖燃料推廣應用。
6、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在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地區,支持開展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建成完善的綠色能源利用體系。鼓勵合理開發利用農林廢棄生物質能資源
改善村居民生產和生活用能條等。支持小城鎮因地制宜發展中小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設施,滿足電力、燃氣以及供熱等各類用能需求。
7、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鼓勵資源豐富、城市生態環保要求高、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城市、按照多能互補的原則,開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在城市中的小范圍應用。支持各地在產業園區開展先進多樣的太陽能等新能源利用技術示范,滿足園區的電力、供熱、制冷等綜合能源需求。
8、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建設。在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和具備多元化利用條件的地區,建設小型風能、太陽能、水能設備與儲能設施組成的微型電網,以智能電網技術為支撐,開展以新能源發電為主、其他電源及大電網供電為輔的新型供用電模式。
(一)積極發展水電
堅持水電開發與移民致富、環境保護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創新移民安置思路,加強流域水電規劃,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充分發揮水電在增加非化石能源供應中的主力作用。
“十二五”時期,全國開工建設水電1.6億千瓦,其中抽水蓄能電站4000萬千瓦,新增水電裝機容量7400萬千瓦,其中新增小水電100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1300萬千瓦。到2015年,全國水電裝機容量達到2.9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2.6億千瓦,抽水蓄能電站3000萬千瓦,已建成常規水電裝機容量占全國技術可開發裝機容量的48%。
到2015年,西部地區常規水電裝機容量達到1.67億千瓦,占全國常規水電裝機容量的64%,水能資源開發程度為38%。中部地區常規水電裝機容量達到5900萬千瓦,占全國的23%。東部地區常規水電裝機容量達到3400萬千瓦,占全國的13%。中、東部地區水能資源開發程度達到90%左右。到2015年,全國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和中部地區,其中東部、中部地區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分別達到2070萬千瓦和800萬千瓦,西部地區達到130萬千瓦。
到2020年,全國水電總裝機容量達到4.2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5億千瓦,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7000萬千瓦。
水電開發的布局和建設重點是:
1、流域水電規劃。加強河流水電規劃等前期工作,繼續抓好金沙江中游龍頭水庫建設論證、藏東南及“三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上游水電開發戰略規劃和“西電東送”接續基地研究等工作;繼續推進雅礱江上游和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規劃工作;完成金沙江上游、瀾淪江上游、黃河上游、雅魯藏布江中游、怒江和通天河等河流水電規劃。
2、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加快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重點開發水能資源豐富、建設條件較好的金沙江中下游、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中下游、黃河上游、雅魯藏布江中游等水電基地,啟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怒江和通天河等流域水電開發工作;對中、東部地區水能資源繼續實施擴機增容和改造升級。
3、小水電開發與建設。加強中小流域綜合治理,積極推進水電增效擴容工程建設,結合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和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工程需要,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小水電開發,提高資源豐富的貧困地區小水電開發利用水平。到2015年,建成江西、貴州、湖北、浙江、廣西等5個300萬千瓦的小水電大省及湖南、廣東、福建、云南、四川等5個500萬千瓦的小水電強省。
4、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適度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在新能源發電比例高的電力系統區域內,建設增加電力系統運行靈活性和可靠性的抽水蓄能電站。
在接受區外送電比重高的東部沿海地區,合理布局一批經濟性優越的抽水蓄能電站,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