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士斷腕德國下調發展規劃
關于能源政策,贏得大選之后的德國總理默克爾說:“安全、環保和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對于德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因此,德國新的大聯合政府提出了平衡能源政策目標的“三角關系”,即生態環境承受力、能源供應安全和能源可支付能力。而此次能源轉型改革方案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成本,保障能源供應安全。
從目前公布的改革草案要點看,德國政府將大幅下調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規劃,控制可再生能源的規模,并降低新建可再生能源設施的補貼。草案為每種類型的電力生產限定了增長目標:如海上風力發電到2020 年達到6.5 吉瓦,到2030 年增長到15 吉瓦。而此前德國海上風電發展目標是到2020 年達到10 吉瓦,到2030 年達到25 吉瓦。
德國準備先用一段時間著力完善電力網絡等基礎設施,到2020 年以后再加快海上風電的發展速度,屆時爭取每年有兩個海上風電場投入運營。而陸地上的風電和太陽能將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每年只能各新增2.5 吉瓦。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13 年德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3.5 吉瓦,2012 年更是高達7.6 吉瓦。
另一個核心的改革措施是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整合進德國和歐洲的電力市場。計劃從2014 年8 月開始所有新增500 千瓦以上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都必須通過電力交易所直銷,到2017 年適用范圍擴大到所有新增的100 千瓦以上的設備。這樣在發電時,發電方就必須考慮這些電是不是別人所需要的。
相應的對發電方的補貼也將以市場補貼金形式完成,這將改變過去那種以固定上網電價進行補貼的方式,補貼標準到2015 年也將從現在的平均每千瓦時17 歐分削減到12 歐分。
繼光伏補貼大幅消減之后,陸地風力發電的補貼標準到2015 年也要在2013 年平均水平上削減10% 到20%,即每千瓦時不超過9 歐分。而海上風電的補貼將延長兩年至2019年12月31日,根據技術進步導致的成本下降情況在2018 年和2019 年各下調補貼1 歐分每千瓦時。
困難重重改革需要各方合作
對于經濟和能源部長加布里埃爾提出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改革計劃,德國總理默克爾表示會全力支持。她強調說:“毫無疑問,能源轉型是( 我們的) 重點。”改革的目的是讓可再生能源發展更符合市場需求。默克爾同時強調,到2050 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達到80% 的目標不會變。加布里埃爾表示,盡管可再生能源補貼支出已達德國經濟承受“極限”,德國還是會繼續推動風能和太陽能發展,因為目前這是性價比最高的可再生能源。到2025 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將達到40%至45%,2035 年達到55% 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