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全球新增裝機總量中可再生能源首次超過煤炭和天然氣,以石油為代表的化石能源價格跌到歷史低點,新舊能源交替的‘拐點’正式到來。在這一大趨勢下,中國需要通過供給側革命,用新能源助推綠色發展,實現中國從新能源大國到新能源強國的轉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明陽風電集團董事長張傳衛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從法律層面保障新能源地位
“能源供給側改革,核心是要實現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和資源的重新配置,能源作為最重要的資源要素,沒有法律作為支撐不行,僅僅靠政策、紅頭文件只能起到短期效果。” 張傳衛說。
為此,他建議要制定中國特色的“清潔電力法”,把“綠證”制度問題、消納調度問題、補貼問題、配額問題、社會資本參與問題、多元辦電問題,以及電改9號文件關于分布式能源的問題,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規范能源生產、供給、消費、行為習慣,依法推動經濟低碳轉型,促進綠色經濟發展。
有統計數據顯示,去年棄風棄光電量接近 500 億度,相當于去年新增風電裝機全年發電總量。張傳衛認為在這一狀況下,有必要建立“綠證”制度,用市場化機制促進新能源電力消費,強化新能源市場供給優先權。對于清潔能源電力, 憑“綠證”配額可優先上網,優先出售;對于新能源建設沒有達到指標的地方,強制從其他地方購買“綠證”、交易新能源;能源消費企業必須持“綠證”配額首選新能源并以此得到國家政策優惠。
目前,我國已在七地開展碳交易的試點工作。張傳衛表示,碳交易和綠證交易都具有綠色屬性。一個是在前端保證生產清潔電力生產;一個是在末端保證清潔電力消費,實現節能減排。
對于此前不久出臺的《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不少人認為這是弱化版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與業內期望值有較大距離。張傳衛則認為,文件中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全部發電量的具體數字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進一步確認了新能源在整個能源結構中的地位。接下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要切實推進,也必須配套有法律約束力的懲罰機制。
“無論是配額制、綠證制度,還是補貼制、消納問題,都要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包含清潔能源從開發到運營的完整政策體系和法律法規。”張傳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