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25年2月份,對2025年1月份國家及地方風電政策進行了梳理,共45條。其中,國家政策7條,地方政策38條。
本月政策亮點:
國家政策:國家能源局、自然資源部等下發重要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本月,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海上風電項目用海管理的通知,鼓勵新增海上風電項目用海采用“風電+”的綜合開發利用模式實現“一海多用”,通過統一設計、統一論證,建設一定比例的網箱養殖、海洋牧場、海上光伏、波浪能發電、制氫、儲能等設施,切實提高海上風電場區海域資源利用效率。
地方政策:
風電建設方案/競爭性配置
上海、陜西、江蘇、湖北、遼寧等13個地方均下發相關文件。其中,陜西開展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工作;云南楚雄州發布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風電項目市場化競配公告;湖北公示2024年常規新能源發電項目競配排序結果;遼寧印發2024年度海上風電建設方案;遼寧葫蘆島市、大連市、丹東市、營口市發布海上風電競配結果。
風電裝備制造產業
貴州發文稱,到2026年,貴州省風電裝備制造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基本形成產業布局合理、協調互補發展的風電裝備制造產業鏈,主機年產能達到1000萬千瓦。
碳達峰實施方案
廣東懷集縣發布碳達峰實施方案指出,做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開發利用。到2030年,風電、光伏發電和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要分別達到10萬千瓦、105萬千瓦和2.8萬千瓦。
風電配儲
四川、上海2個地方下發相關文件。其中,四川發文指出,對配置新型儲能(含租賃)不低于裝機容量10%、時長2小時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適當傾斜支持保障利用小時數。上海發文稱指出,2025年1月1日起,新開工(含升級改造)集中式陸上風電,按照不低于裝機容量的20%、額定充放電時長不低于4小時配置新型儲能,新建海上風電按照競爭配置要求配置;采用獨立儲能電站形式建設,通過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賃的模式實現。
分散式風電
遼寧、云南文山市2個地方下發相關文件。其中,遼寧公示2025年度第一批擬列入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計劃項目清單,包含8個風電項目,規模共計82.7MW;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公開優選投資開發主體。
廢止項目
陜西榆林市、銅川市、咸陽市3個地方下發相關文件。榆林市擬廢止風電項目3個,規模合計300MW;銅川市擬廢止風電項目1個,規模50MW;咸陽市擬廢止風電項目2個,規模合計150MW。
電力市場
山東、廣西2個地方下發相關文件。其中,山東進一步明確2025年新增新能源項目參與電力市場相關事項,2025年到2026年,新增風電項目(含分散式風電)可自主選擇全電量或30%發電量參與電力市場,新增光伏發電項目(含分布式光伏)可自主選擇全電量或15%發電量參與電力市場。
風電場改造升級
福建開展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情況摸排及2025年度實施方案項目申報,并網運行超過15年(以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截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滿足此項要求)或單臺風電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不含1.5兆瓦)的風電場可申請開展改造升級;并網運行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風電場應當退役,經安全運行評估,符合安全運行條件可以繼續運營。
其他政策
云南、安徽合肥市、江西、湖南、山東等8個地方下發相關文件。其中,云南計劃調整部分風電核準級別;內蒙古赤峰市發文稱,布局建設一批農村牧區分散式風電項目,推行“風電”+碳交易、“風電”+設施農業、“風電”+養殖場、“風電”+田頭市場、“風電”+加工車間、“風電”+供暖等復合產業。
2025年1月國家政策
國家政策:7條
1月份值得關注的是,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海上風電項目用海管理的通知,鼓勵海上風電集中集約布局、集群式開發,避免大面積零散分布,保障海上風電基地建設。鼓勵立體復合利用。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利益相關者協調一致的前提下,鼓勵在已取得合法用海手續的海洋油氣開發區、深遠海養殖區等已開發利用海域建設海上風電。鼓勵新增海上風電項目用海采用“風電+”的綜合開發利用模式實現“一海多用”,通過統一設計、統一論證,建設一定比例的網箱養殖、海洋牧場、海上光伏、波浪能發電、制氫、儲能等設施,切實提高海上風電場區海域資源利用效率。
本月還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探索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調用。結合市場、價格等機制,試點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協同調用機制,優化基地整體涉網性能,提升穩定支撐能力。
數據方面,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2024年12月全國新增建檔立卡新能源發電(不含自然人戶用光伏)項目情況的公告》指出,2024年12月,全國新增建檔立卡新能源發電(不含自然人戶用光伏)項目共19916個,其中風電項目39個,光伏發電項目19856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86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19770個),生物質發電項目21個。

2025年1月地方政策
地方政策:38條
涉及省市有:福建、江西、湖北、江蘇、貴州、湖南、廣西、安徽合肥市、廣東懷集縣、遼寧、遼寧大連市、遼寧葫蘆島市、遼寧營口市、遼寧丹東市、山東、寧夏、內蒙古赤峰市、內蒙古阿拉善盟、上海、陜西、陜西銅川市、陜西榆林市、陜西咸陽市、山西、四川、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云南楚雄州、云南文山市、新疆兵團等30個地方。
風電建設方案/競爭性配置:17條,上海、陜西、云南楚雄州、湖北、遼寧、遼寧葫蘆島市、遼寧大連市、遼寧丹東市、遼寧營口市、江蘇、新疆兵團第十三師新星市、寧夏、內蒙古阿拉善盟。
風電裝備制造產業:1條,貴州。
碳達峰實施方案:1條,廣東懷集縣。
風電配儲:2條,四川、上海。
分散式風電:2條,遼寧、云南文山市。
廢止項目:3條,陜西榆林市、陜西銅川市、陜西咸陽市。
電力市場:2條,山東、廣西。
風電場改造升級:1條,福建。
其他政策:9條,云南、安徽合肥市、江西、湖南、內蒙古赤峰市、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山東、山西。
1月份值得注意的是,在風電建設方案/競爭性配置方面,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陜西省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2025年新增保障性并網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共計1000萬千瓦。為確保項目質量、保障市級權限,由市級申報1500萬千瓦建設規模,省級依據競爭配置辦法,確定1000萬千瓦項目納入2025年度開發建設方案。
云南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風電項目市場化競爭配置評審結果公示,風電項目分為7個標段,合計9個,總裝機容量697.5MW。湖北公示2024年常規新能源發電項目競配排序結果,共41個項目,規模總計2040MW。其中風電項目1400MW、光伏項目540MW、風光一體項目100MW。
遼寧印發《遼寧省2024年度海上風電建設方案》指出,遼寧省2024年省管海域海上風電總規模700萬千瓦,其中:大連市200萬千瓦;丹東市350萬千瓦;營口市70萬千瓦;葫蘆島市80萬千瓦。同月,遼寧葫蘆島市、大連市、丹東市、營口市均發布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結果。
寧夏發布關于再次征求《寧夏回族自治區新能源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勵“多能互補”“源網荷儲一體化”“風光同場”等發展模式;鼓勵農光互補、草光互補等與其他產業融合開發;鼓勵結合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及采煤沉陷區,實現土地綜合利用和節約集約。按照國務院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規定,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實行備案制,由地級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風電項目實行核準制,由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本月在分散式風電方面,遼寧公示2025年度第一批擬列入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計劃項目清單,共包含8個風電項目,規模共計82.7MW。云南文山市分散式風電項目公開優選投資開發主體,項目分為4個片區,由企業自投自建自營運,建設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風電裝備制造產業方面,貴州印發推動全省風電裝備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到2026年,貴州省風電裝備制造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基本形成產業布局合理、協調互補發展的風電裝備制造產業鏈,主機年產能達到1000萬千瓦。風電整機重點發展5MW以上高參數、高可靠性、低度電成本、智慧化的風電機組。到2026年,建成風電裝備生產制造基地2個,年產值分別突破20億元。
在風電配儲方面,四川發文促進新型儲能積極健康發展,對配置新型儲能(含租賃)不低于裝機容量10%、時長2小時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適當傾斜支持保障利用小時數。2023年7月20日后核準或備案的單獨開發的風電、集中式光伏項目,未按要求配儲、或配儲容量不滿足要求的新能源項目,鼓勵通過租賃方式配儲,租賃合同可作為新能源配儲容量和項目并網的依據,租賃協議不短于3年。
在風電廢止項目方面,陜西榆林市、銅川市、咸陽市公示2021-2023年保障性并網項目擬廢止項目,榆林市擬廢止風電項目3個,規模合計300MW,廢止原因為2024年9月底前未核準;銅川市擬廢止風電項目1個,規模50MW,廢止原因為未按期核準;咸陽市擬廢止風電項目2個,規模合計150MW,廢止原因為項目未按時核準。
在風電場改造升級方面,福建開展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情況摸排及2025年度實施方案項目申報,摸排范圍:省內所有運營中的陸上風電場。2025年度實施方案項目申報范圍:根據《辦法》,并網運行超過15年(以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截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滿足此項要求)或單臺風電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不含1.5兆瓦)的風電場可申請開展改造升級;并網運行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風電場應當退役,經安全運行評估,符合安全運行條件可以繼續運營。
此外,云南發文稱,計劃調整部分風電核準級別,對風電項目核準實行分層級管理,將“風電站:由省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建設規劃及年度開發指導規模內核準”調整為“風電站:‘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由州(市)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省級總量控制制定的‘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項目開發建設方案規模內核準,其余風電項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建設規劃及年度開發指導規模內核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