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以來,國家能源局相繼發布了“關于分散式風電接入開發的通知”(國能新能(2011)【226號】文件)和“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能新能(2011)【374號】文件)。
在我國風電產業調整轉型的背景下,國家能源局指明了風電分散式開發的方向,對風電開發和風機制造企業猶如打了一針強心劑,有人用“集體轉向,共赴盛宴”來形容他們表現出的極大興趣和關注。而電網企業雖然在分散式接入中扮演重要角色,其態度卻相對平靜淡定,看起來“既不積極、也不抵制”。
無論目前送端、受端雙方的態度如何,無疑,分散式風電都對他們來說都是一個全新的、急待仔細研究和計算的思考題。
開發商:分散式風電提出新要求
分散式風電由于采取因地制宜、分散布局、多點接入、打捆開發、就地消納等新特點,與集中大規劃風電開發大相徑庭,對開發商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維護提出了新要求。
中廣核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鹿浩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分散式風電對開發企業提出了這樣一些新要求:首先,由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布局較為分散,部分地區涉及的范圍過大,對風電場運行維護提出了更高要求,風場運維成本可能偏高;第二,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涉及風電場數量較多且分散布置,各風電場開閉站數據信號采集后都要傳送至集控中心,可能會出現通信接口不足的問題;第三,分散式模式下集中控制要求更高,控制管理方面可能有困難。
“就上述這些問題,我個人認為國內的大型風電開發商基本可以滿足要求。在開發分散式項目過程中,開發商會考慮這些問題,比如在已建成的5萬千瓦風電場附近開發分散式項目,這樣分散式與已建風電場可共用一個集控中心,并由經驗豐富的運維人員負責分散式風電場的日常工作。”鹿浩說。
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丁坤把分散式開發分成兩類。第一類是相對集中開發,整體開發規模可達到3萬-5萬千瓦,這類風電場有統一的變電站和控制中心,可借鑒大規模風電場的開發管理模式,現有的管理方式完全可以滿足要求。第二類是完全意義上的分散式接入風電系統。每條配電線路上分散接入幾臺風電機組,機組分處于不同的區域,沒有統一的風電場升壓站和控制中心,每臺機組獨立運行。他認為:“按這種方式,目前現有的風電機組還不具備接入電網所要求的全部功能,需要進一步改進設計,提高不同運行環境條件下的技術要求。華能新能源對于此類項目,正在積極試點探索,希望與設備企業一起努力,在風電機組設計、箱式變電站的設計等各個環節進行全方位的研究分析,提出改進設計方案,探索出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的新模式,逐步進行推廣。”
在開發商和設備企業看來,分散式風電開發是一個全新的探索,一方面,開發企業要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想方設法提高接入風電的穩定性,減少對當地電網造成的波動和沖擊,另一方面,電網企業也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目前電網的接入技術標準欠缺,沒有統一的分散式風電接入點的技術標準,無法從源頭上要求設備制造商進行風電機組的優化設計,無法提高機組的適應性,箱式變電站、風電場變電站相關設計要求更無從談起,也沒有辦法確保接入系統滿足當地配網運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