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曹志安表示,國網已制定出十項舉措促進風電等清潔能源發電的快速發展,實現綠色供電目標。
據悉,這十項措施中力度最大的為解決風電并網消納問題,其中,排在首位并被國家電網寄予厚望的是“加快建設堅強智能電網、全面提升電網大范圍消納風電能力”。說白了,就是建設國網力推8年之久的交流特高壓電網工程。這層意思在國網公司外聯部主任尹積軍的一席話中可以看出端倪,他在發表國家電網《公司的價值》白皮書時說:“以風電為例,如果僅限省內消納,2020年全國可消納風電規模僅為9000萬千瓦左右,而通過建設特高壓電網和跨區跨省消納,則可提升消納風電規模約一倍,達1.6萬億千瓦以上。”
其實,不只是《公司的價值》白皮書,在2010年發布的《國家電網公司綠色發展白皮書》和2011年發布的《國家電網公司促進風電發展白皮書》中 ,國家電網均把建設交流特高壓電網作為解決風電并網問題的首選,其解決方法可以用一句話概括:“把我國風電基地的風電通過特高壓電網送到‘三華地區’(華北、華東、華東)”。但是,這是解決我國風電并網問題的上策嗎?
筆者以為,交流特高壓電網是一種可以深入研究論證的路徑,但并非解決風電并網的上策。
第一, 交流特高壓電網只是在風電傳輸方面給出一種解決方法,而并未涉及到風電并網的本質問題。
“制約我國風電并網及消納的本質原因是電力市場的約束。”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副司長史立山、梁志鵬都多次以多種方式表達了這層意思。
王駿在其《新能源發展探析》一文中的論述最為深入:“電網企業只有在‘只負責傳輸電力,不參與買賣電力’的條件下,用電戶與發電企業之間才有可能建立起電力市場,才有可能形成千家萬戶建設、使用新能源,大規模、高效替代化石能源的局面。這個體制設計正是中央和國務院十年前下發的電力行業市場化改革方案核心內容,在國務院2003年批準的電價改革方案中都有表達。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國隨后的電價市場化改革停滯。”
而交流特高壓電網解決風電并網的關注點在傳輸,即把風電基地的風電傳輸到用電需求最大的“三華地區”,并未涉及到電力市場這個核心問題,退一步講,即使能夠治標,也不能治本。
我國蒙西地區風電集中程度已經超過美國,然而該網2011年10月15日卻出現了全部日電量中風電電量占24%的紀錄,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蒙西電網是地方企業,是個純火電系統,加之冬季燃煤熱電聯產“硬負荷”比重甚大,除已建成的“點對網”煤電東送通道外,沒有風電外送手段。這從實踐說明了,風電輸送并非風電并網及消納問題的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