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我國將在甘肅、新疆、河北、吉林、內蒙古、江蘇六個省區打造7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具體細化后,在2015年以前,中國陸上風電每年大約需要10000臺風電機組(按照單機組1.5MW計算),但在2010年,中國的風電機組產能已經達到1550臺。兆瓦級風電機組成為我國未來風電的發展趨勢,目前我國風電整機制造企業數量已超過70家,風葉生產企業50多家,符合《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準入標準》能夠規模化提供兆瓦級風電機組的共有7家,而能夠提供兆瓦級風電葉片的主要有14家,但是到2011年,2009和2010年投資的風電設備生產基地將陸續投產,風電設備將由產能過剩而變成產量過剩。
與此同時,國家電網公司制定的《國家電網公司風電場介入系統設計內容深度規定》、《風電運行控制技術規定》以及《風電功率預測系統功能規范》等多個配套規定,對于風電設備企業的影響和限制也將日益顯現,特別是對于剛剛起步的風電設備企業而言,限制會比較多,最后的結果是,并不是每一個企業都能公平的分到它所期望的市場份額,這就好比吃蛋糕:一個直徑1米的蛋糕如果進行平均分配,對于100個人而言是公平的,但是市場的游戲規則是強者先得,蜂擁而上之后的結果是有很多人吃不到。
風電作為新能源產業之一,“技術創新”才是其核心所在,新能源市場的成熟,首先要以技術的不斷革新做為產業發展的動力,技術的不斷創新將生產成本降低,將單位風能轉化為有開發價值的電能,風能才能發展成為獨立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新能源。一個簡單的例子,目前我國風電產業利潤主要來自政府的補貼,平均下來,風能每發1度電,政府的補貼是0.25元,到2020年我國的風電裝機可能達到1.5億千瓦,即使按照每年3000個小時的發電時間,補貼數額之大,也將成為政府不可承受之重。《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中的時限是2011年到2020年,可以認為政府對風電產業“照顧”的一個期限,但是這個期限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如果風電行業的技術研發獲得根本性突破,無論技術性突破來自于國內或者國外,國家政策都有可能順勢作出調整,我國風電設備企業所面臨的環境都會產生全新的變化。
對于行業發展的主要推動力,不是來源于市場而是國家政策,這是我國的特色之一,風電裝備產業更不例外,盡管風電還沒有商業價值,但是政府補貼卻能夠讓風電企業旱澇保收,補貼由中央提供,業績和GDP歸屬地方政府,目前國內已經有10個省市提出和正在建立風電產業園區,《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讓搶得先機者熱血奮勇,旁觀者躍躍欲試,關鍵的問題是:新能源的“新”關鍵在那里?如果我國將新能源做成了新能源的低端行業,僅僅是通過國外技術轉讓的方式進行整機組裝,即使10年之后,中國的風電裝備遍布全世界,中國仍然是全球風能產業的打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