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5萬千瓦以下規模的風電項目之所以備受企業青睞,是因為有5萬千瓦以上的風電項目由國家統一審批,5萬千瓦以下的風電項目由地方政府審批的二層審批制度,企業為了繞開國家審批的繁瑣程序,通過地方政府審批核準以盡快上馬;同時這類項目投資小、審批快、易并網,因此“4.95萬千瓦”、“4.99萬千瓦”層出不窮,成為了二層審批形式下的灰色地帶。
而在這灰色地帶的庇護下運作的項目并不在少數,原本為調動地方發展風電的積極性而實行的二層審批制度,被視為風電發電規劃和電網規劃失衡,是如今并網瓶頸突出的“元兇”。
據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此前的1份報告顯示, 2009年全國共核準風電場項目187個,其中“4.95萬千瓦”的項目就有111個,占當年總核準量的59%。
對于地方風電審批規劃的無序,國家電網副總經理舒印彪也曾在公開講話中抱怨,地方審批的5萬千瓦以下的風電場建設國家電網并不清楚,因此無法進行配套建設,造成風電開發與電網建設速度的落差。
審批之困
隨著國家對風電項目審批制度的調整,等待開發商的將是怎樣的考驗?多數企業人士心里并沒底。
據了解,通常在風電場已經納入規劃,并且取得發改委的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批準文件后,風電場開始開展工程設計、環保、土地、水土保持和地質災害及接入系統等方面的前期工作,其中風電場接入系統設計審查作為前期工作的一部分,電網企業負責組織開展該項工作。
按照此前的規定,有國家能源局審批的項目,接入系統設計審查由國家電網公司負責,有地方政府審批的項目由相應的地方電網公司負責。
跟前期規劃的其他環節相比,電網這道關無疑是塊“硬骨頭”。而更讓開發商擔心的是,隨著風電項目審批制度的調整,如何不被這塊“硬骨頭”卡住喉嚨?
據介紹,國家電網公司與省公司審批程序與內容基本相同,但由于國家電網公司面對全國的風電項目,需要審批的項目較多,在審批計劃安排方面管理更加規范,并且必須嚴格按照計劃安排執行;相比之下,省公司審批的項目相對較少,比較靈活且能夠盡快安排。
“國家電網公司審批需要的時間相對較長。” 甘肅省電力公司風電技術中心主任汪寧渤提醒說,“風電企業需要熟悉審批程序與流程,避免因為資料準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程序而影響評審進度,同時盡可能提前提出接入系統設計評審的申請,以便國家電網公司安排評審計劃。此外,因為國家電網公司是按照全國統一技術和質量標準進行評審,因此風電企業還需要注意保證接入系統設計文件質量同時滿足技術標準,否則可能需要修改或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