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ㄊ唬﹥灮髽I融資環境。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和靈活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加大對能源領域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金融服務。不斷完善民間投資融資擔保制度,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能源企業通過股票、債券市場進行融資,通過促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規范發展,保護民間投資者權益。
三、提高民營能源企業發展水平
(十二)推動民營能源企業加快向現代能源企業轉變。加強市場引導和行業指導,推動民營能源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依法健全企業財務、勞動用工等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
?。ㄊ┲С置駹I能源企業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骨干民營企業承建國家能源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鼓勵民營能源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培訓,開展重點領域技術攻關和設備研發,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十四)促進民營能源企業加快產業升級。鼓勵和支持民營能源企業積極發展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改造提升現有產業,淘汰落后產能。支持民營企業以產權為紐帶,參與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按照“上大壓小”等淘汰落后產能的相關政策,關停落后的小火電機組、小煤礦、小煉油裝置,整合能力和資源,建設清潔高效、技術先進的大型項目。
?。ㄊ澹┕膭蠲駹I能源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引導和統籌協調,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走出去”,在境外投資建設能源開發與利用項目,承建境外能源建設工程。
四、加強對民間投資的引導和規范管理
(十六)加強投資引導和監管。能源事關國家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能源行業具有安全生產要求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等特點,特別是當前提高能源開發轉化利用效率、調結構轉方式的任務緊迫而艱巨。因此,進入能源領域的市場主體,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不斷提高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有關政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規范行業管理,引導民營企業依法合規開展能源生產和經營活動。
?。ㄊ撸┨岣咝畔⒎账?。加強能源市場形勢分析和預警預測,及時向全社會公開發布能源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市場準入標準、市場動態等信息,引導民間投資正確判斷形勢,減少盲目投資。建立能源領域投資項目和科研成果轉化信息服務平臺,促進民間資本與項目、市場、新技術的有效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