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年,墨西哥風力發電的總電力輸出約為34 億千瓦時,相當于整個國家電力需求的1.2%。以風電每兆瓦時可減排0.58 噸二氧化碳的水平計算,2012 年因風電而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1.97 百萬噸。
風電激勵政策
2008 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利用與能源轉換融資法案》體現了墨西哥政府貫徹能源多元化政策、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政治意愿和承諾。
該法案包含的主要策略內容有:提出風電發展戰略目標;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特別計劃和綠色基金;提供電網接入途徑;確認外部成本和容量信用;鼓勵建立電力輸送聯網和基礎設施的技術標準;為產業發展和技術研發提供支持等。該法案的部分監管手段已經發布,還有一部分尚在制定之中。
墨西哥現有的風電激勵政策主要包括:
(1)2001 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站接入國家電網的聯網協議:該協議允許在計費周期內實行電力交換;
(2)2004 年頒布的加速折舊法(第一年折舊率高達100%);
(3)對自供電項目一定容量信用的確認;
(4)降低電力輸送稅費。

不過,墨西哥也面臨著影響風電發展的一些問題,譬如在風電項目談判過程中,迫切需要給風電項目土地所有者帶來恰當而公平的社會效益(尤其是農民和漁民)。目前墨西哥還未開展國家層面的風電開發規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