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碩,綠色和平
中國一直是可再生能源生產與應用領域的主要推動力。中國風電裝機總量已達到世界第一,2013年太陽能新增裝機量創下歷史新高。但是,可再生能源發展依然面臨著很大的障礙。中國在逐步推動可再生能源電力上網過程中遇到了“棄風”等問題,整個電力系統依然停留在20世紀90年代的水平。幾十年來電力行業改革停滯不前,現在的電力系統還十分落后,不能滿足21世紀清潔能源的要求。
如果不進行大膽有效的改革,未來幾年可再生能源發展可能會碰壁。棄電現象可能更加嚴重,投資可能中斷,風電和太陽能發電不能真正實現成本效益。這些對中國的環保事業和氣候變化應對來說都不是好消息。中國一直嚴重依賴于煤炭,近期中國公布了逐步減少煤炭使用的路線圖,受到極大關注,但可再生能源行業的重重障礙和電力體制改革僵局依然需要努力破解。
西爾維婭布魯格,歐盟伯爾基金會氣候能源項目主管
目前,中國低碳技術的發展速度超過了歐盟國家。 “低碳產業外溢”現象表明,歐洲可再生能源市場并未向綠色產業發出足夠清晰的信號,而中國的快速發展則會促使歐洲領導人更大的綠色決心。
能源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在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因此,若要保護氣候,就必須推動以可再生能源為支柱的能源系統轉型,并且還要大幅提高能效。此外,可再生能源還能夠降低對能源進口的依賴和各項能源成本,提高能源安全,促進地方經濟,增加就業。在歐盟經濟危機和美國頁巖氣熱潮的背景之下,勢力龐大的利益集團成功地將能源價格上漲的主要原因歸結為可再生能源,使本來“在氣候領域一馬當先”的歐洲陷于被動。
然而,歐盟委員會并未就大幅提高其能源結構中可再生能源比重作出明確承諾,相反,只是概括性地提出了2030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而其提出的2030年27%的可再生能源目標也只是比如常經營模式下的比例稍微提高了一些而已,根本稱不上雄心勃勃。另外,對于成員國來說,這一目標也不具有約束力。
傳統能源會越來越貴,而可再生能源的價格則會降低。因此,正如《可再生能源:2030年實現安全、平價、氣候友好型能源體系的唯一道路》中所說的那樣,可再生能源轉型的回報將在中長期內顯現。穩定的監管條件有利于進一步降低技術成本。歐盟應當做的是將中國的發展現狀納入考量,全面發掘全球創新型生態產品市場的巨大潛力,而不是將可再生能源業務拒之門外。
鄧梁春, 世界自然基金會北京辦事處氣候變化與能源項目高級項目官員
WWF歡迎IPCC報告就可再生能源電力占比達80%的評估結論,認為這一結論也是全球實現《公約》目標的重要手段。同時,作為2050年在全球的電力消耗和碳排放都舉足輕重的大國,中國若能實現80%以上的電力都來自可再生能源,無疑是對于實現全球目標的一大重要的基礎。WWF關于中國電力體系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景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中國自身可持續發展,對于各種發電技術的資源保證、經濟效益和環境約束做出的選擇,我們認為中國到2050年實現80%以上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是可行的。如果中國能夠認清這一發展趨勢和前景,主動謀劃自身以可再生能源為基礎的能源轉型,并今兒引導全球的能源轉型革命,那么也會在新的國際政治經濟局勢中占據有利的地位。
中國政府在可再生能源產業十多年的快速發展過程中扮演著重要作用,相關政策措施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產業制造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升,并且顯著地降低了可再生能源的價格,其成功經驗為眾多國家所學習和借鑒。然而,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大發展,同時也伴隨著化石能源行業的大發展,相應的改革確實也存在著較為明顯的滯后,一定程度上也遲滯了中國可再生能源行業更大規模和更為迅速的發展。尤其是,可再生能源作為中國重要的替代能源和有潛力實現重大能源轉型革命的地位,尚且沒有在決策層和能源領域形成共識。對于化石能源的種種負面效應,始終沒有很正確地加以對待,而是采取小修小補甚至是挖肉補瘡的做法,更加上化石能源行業強大的政治影響力和對公私資本引導的作用力,更加使得可再生能源的優勢沒有辦法加以體現。
中國在能源領域的創新能力確實有待加強,根據WWF于2012年發布的全球清潔技術創新指數,中國在受評的38個國家中排位13。創新最重要的力量來源于市場,而對于公共部門及其所能掌控的資金而言,其最重要的作用是向市場發出正確的激勵機制并完善市場的缺陷且促進市場有效運轉,而不是取代市場進行創新。在可再生能源對于傳統化石能源的替代、以及相關的技術創新和進步當中,政府部門應當調整好其恰當的競爭關系,不僅考慮各種技術當前的經濟成本,還應當考慮各種技術對于環境和社會的正負效應,盡可能使得各種技術都能夠真正地公平競爭,并且避免既得利益行業對于新興產業的政治打壓、以及對于好的政策的游說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