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將2050年作為零碳達成目標的時間點應該是可行的,而且是機遇大于挑戰。”在談到能源革命實現零碳的總體目標時,全國人大代表、遠景科技集團CEO張雷提出了他理想中的時間表。
張雷建議,《能源法》要為“能源革命”所展望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設定總體目標和時間表,尤其要設定碳排放凈值為零的長遠目標。《能源法》要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做出具體的界定,并設定中長期目標。
“關于可再生能源時間點和路線圖的問題,我們現在只看到2030年是計劃達到(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20%,那么2040年、2050年分別應該是多少?這需要有一個長遠目標,因為這些目標將直接影響到電網的規劃和產業的布局。”張雷對包括第一財經在內的媒體表示,如果下決心要求可再生能源達到50%的目標,那么鋼鐵行業、重化工行業今后的產業布局是否應該圍繞著低成本的風電和光伏基地去布局?這些調整都是時間跨度相對較大的,因此需要通過立法給予框架的穩定性和前瞻性,社會產業、政府規劃、技術研發創新等,也才能相應地積聚并推動起來。
要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的比重,一方面需要供給側的產業布局,一方面在需求端也需要相應的政策來保障,然而目前,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還有諸多政策不完善、不明確之處,例如綠證交易等政策,并未真正活躍起來。
“目前可再生能源征求意見稿并沒有在這方面做出任何保障性的約束,甚至在有意壓低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這對投資商的安全感影響是非常大的。而綠證市場、省際的交易市場這些也沒有真正形成規模。”張雷說道。
對此,張雷認為,在可再生能源平價之后,需要有約束性的條款確保它的量和價,這一點非常關鍵。他指出,長距離運輸后接收方必不可少,如何調動這些接收方的積極性是需要考慮的問題,例如特高壓電網到山東、到江蘇、到河南,對于這些省份來說,他們本身火電比重比較高,怎么才能調動這些省份的積極性,把省里的電壓釋放出來?
“現在我看到很多開發商、投資商在居間協調,例如將內蒙的電送到山東,就需要在山東宣傳介紹清潔能源的優勢,包括電價、綠色環保等,同時還可以通過邀請山東的投資商參與內蒙的項目投資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通過這些方式,我認為省際壁壘的問題可以解決,調動積極性是平價大基地需要考慮的問題。”
而針對具體的綠證政策,張雷表示,目前看來綠證的問題前景并不是很清晰,特別是平價之后,他認為無論是綠證或碳證,一定要對可再生能源的清潔性有一個定價機制。
張雷認為,像歐盟現在立法之后,會針對沒有相應碳排放約束國家的產品收取碳稅,如果中國沒有做相應的碳排放約束性的條件,可能中國到歐盟的產品就面臨這一情況,但是如果國內針對這些產品征收了碳稅,歐盟就可以不征收。
“這是我看到的未來的國際貿易壁壘,尤其是從歐盟全球第一大市場體來看,未來碳稅會成為一個主要形式的貿易壁壘。但也是這樣的壓力,會進一步地促進中國的碳交易市場以及整個碳排放定價市場的發展。”張雷最后總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