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澳大利亞
雖然澳大利亞政府在歷史上幾乎沒有支持風能發展的政策,但是澳大利亞政府的能源可持續發展會最 近實施了一系列的項目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和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例如,可再生能源投資項目(RIP)支持在新型可再生能源生產設備方面的資金投 入。另外,澳大利亞政府也有一些項目來鼓勵公司投資于研發方面,這十分有益于早期風力發電公司的發展。這包括研發啟動(R&D)項目,這個值得褒揚的 項目旨在通過一系列的補助款和貸款,來促進澳大利亞工業的研發和商業化,等等。澳大利亞在風能研發的公共支出是最小的。
澳大利亞采用了強 制可再生能源目標(MRET),要求到2010年每年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達到95億千瓦時。澳大利亞風力發電行業正在游說力圖實現更大的風力發電目標到2010年 5000MW的,因為他們相信MRET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在澳大利亞促使建成風機的制造基地。澳大利亞也有一些國家級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為可再生能源和綠色電 力市場項目提供補助,貸款和資本金。
9 印度
印度當前是發展中國家里風機制造能力和總風機裝機容量的佼佼者。印度采取了 一些直接的步驟來鼓勵本地制造。比如,印度規定了相關關稅來鼓勵進口風機零部件而不是整套的風機。但是對于風機制造中特殊的軸承,變速箱,偏航零部件和傳 感器,或者用于轉子葉片制造的部件和原材料則免征關稅。對用于風機制造的液壓剎車部件,萬向耦合器,剎車鉗,風機控制器和轉子葉片的關稅則減少征收,對用 于發電機制造的部件采取免稅政策。印度也根據大部分國際測試認證標準,制定了風機的國家認證標準,由非傳統能源資源部(MNES)管理。印度從90年代開 始就是風力發展的積極支持者。在90年代的時候,由于一系列多樣化的稅務方面鼓勵、吸引人的退稅政策,和一些貸款優惠政策,印度的市場經歷了一次重大的飛 越。例如,在項目進行裝機的第一年,所有的風機都可以按100%折舊,并且享受5年的稅務優惠。國家在1995年6月制定的對風能項目實施的導則(后又在 1996年6月完善)強制要求所有的國家電力部門以及他們的下級部門和網點都必須做出計劃來保證規劃的風力發電項目的電網接入的適應性,在對項目給與批復同意 之前,他們還要從獨立的顧問公司那里咨詢所有規劃的風能發電項目的詳細項目報告(針對裝機容量大于1MW的)來評估項目的資金成本和根據保證功率曲線和風 場風數據計算的預計發電量。在90年代中期對未來市場成長的期盼吸引了一定數量的公司進入印度市場。
然而,即使擁有強力的適應風力發電場發展 的政府規則,在90年代末由于不準確的風資源數據、低水平的風機安裝工藝和低等的風機性能,還是導致了在90年代末和2000年代初印度市場裝機容量的急 劇下降。(Rajsekhar et al., 1999). 這個時期的政策導向也開始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