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大力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2025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以下簡稱“136號文”),提出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各地在2025年底前制定并實施具體方案。按照136號文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是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明確2026年1月1日起,省內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
二是配套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對2025年6月1日前投產的存量項目,落實國家妥善銜接現行政策的要求,明確機制電價為我省新能源現行上網電價、即我省煤電基準價。其中,扶貧光伏、380伏及以下并網的低壓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部上網電量納入機制;風電、集中式光伏、10(6)千伏及以上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80%的上網電量納入機制。項目納入機制后執行期限按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折算對應年限與投產滿20年較早者確定。
對2025年6月1日后投產的增量項目,建立競價工作機制,允許省內增量新能源項目自愿參加、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獲取項目機制電量、競價形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項目納入機制執行期限在每次競價公告中予以明確。
三是完善適應新能源市場化改革的市場規則。健全完善電力現貨市場、中長期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等交易規則和代理購電機制。
四是健全適應新能源市場化改革的保障機制。建立健全電價監測評估、發電機組成本調查、發電側容量補償、零售價格傳導等保障機制。
三、《實施方案》對新能源企業和用戶有何影響?
一是引導新能源企業健康有序發展。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為新能源入市后上網電價波動帶來的收益風險提供了政策性保障,穩定存量項目收益和增量項目預期,同時引導項目投資主體在規劃建設階段選擇先進技術、有效控制成本,減少資源浪費,避免無序競爭。
二是終端用戶電價基本穩定。居民、農業用戶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改革對其電價水平沒有任何影響。工商業用戶電價經靜態估算,在方案實施首年將基本保持平穩,后續將隨我省電力供需、新能源發展等情況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