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9 年以后,由于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限制,德國政府貸款主要用于基礎設施、人類基本需要和環境保護。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等領域的項目,一般性工業項目原則上不能使用本貸款。德國負責對外提供政府貸款的機構是德國經濟合作部,并授權復興信貸銀行(簡稱KFW)具體執行。
筆者參與了 “利用德國政府混合貸款擴建新疆達坂城49.25MW 風電項目”的前期工作,并跟蹤和關注項目實施,認為此類項目在前期階段應重視和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調節杠桿。一國貨幣兌換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本項目使用的德國政府混合貸款采用的貨幣單位為歐元,下圖為2005 年7 月21 日至2010 年6 月10 日期間,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1 歐元折算成人民幣元的中間匯率變化示意圖。可以看出,匯率隨外匯市場上貨幣的供求關系變化而變化。
使用外資貸款的項目在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的前提條件下,還必須滿足特定項目的有關要求。本項目采用歐元為貸幣單位進行貸款和還貸結算,并以官方公布的當日匯率為結算標準,所以,本項目受匯率變化影響較大,并承擔著一定的匯率風險:作為業主方,期望在外資使用時,匯率較高,在還貸時,匯率較低,這樣現金價值最大,能夠最大程度的使用外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并使匯率風險降至最低;反之,在外資使用時,匯率較低,在還貸時,匯率較高,這樣會增加業主方的資金使用成本,降低項目的經濟效益,增加了匯率風險。
通常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對貸款項目和資金的使用上都有一定的限定,如:所申請的項目要符合其貸款的原則,屬于所支持的項目范圍內;需以貸款機構擬定的貸款政策和貸款程序提供貸款。
為了提高外資貸款的使用效率,作為德國政府貸款具體執行者, KFW 每年對項目的開展和執行情況要進行評價,對一定時期內,項目進展緩慢,未能及時使用資金的項目,將予以減少外貸資金的調整。
本項目屬于使用國外政府混合貸款的風電場建設項目,項目在立項審批過程中,除正常的風電項目審批環節外,還需經過財政部、商務部、地方政府及財政廳、發改委、轉貸銀行總行等多方面業務流程,同時,辦理項目的前期手續存在地域跨度大,環節交錯復雜,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和風險,使本項目在前期手續的辦理時限方面較其他融資方式的風電項目有所放大。
本項目從最初達成合作意向至KFW 代表團赴新疆風能有限責任公司實地考察評估,到最終合同簽訂歷時兩年。無論從前期工作的時間跨度上來說,還是從外資貸款的金額變化上來看,該類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著難點和不確定性風險。
在使用德國政府混合貸款中,一般軟貸還款含10 年寬限期,硬貸還款含3 年寬限期。
在經濟評價過程中,考慮到風電項目運營期為20 年,故軟貸款的還款期只能按實際運營期計算,即寬限期不變的情況下,軟貸款還款期為10 年,而不能完全享受政府混合貸款所特有的貸款期40年,從某種程度上說,軟貸款在資金使用時未能在風電項目中體現出充分的優勢。
本項目在前期咨詢時,根據雙方的意向,軟貸利率為固定利率,硬貸部分商業貸款是浮動利率,即軟貸利率采用優惠利率,是固定利率;硬貸部分商業貸款根據當期德國商業貸款利率而定,使得前期工作中,無法準確對外資貸款中商業貸款使用成本進行準確計算分析,只能進行預估,但可以定性分析貸款使用風險。
隨著本項目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并與KFW 達成協議,明確軟硬貸款均為固定利率,其中硬貸部分商業貸款,仍是通過貸款雙方的談判,同時根據國際金融市場資金走向等,最終達成的一個固定借款利率,這與最初的咨詢過程中預估的硬貸款利率稍有偏差,更為量化外貸資金使用成本,使項目財務分析更為精確,準確的分析出項目的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