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發電機噪聲測試
● 測試方法:依據是最新一版的IEC61400-11 2002-12,
● 補充規定:
取值的平均時間段應是10 秒鐘而不是1 分鐘。風速應該直接測量,而不要通過功率間接獲得,這應是首選的辦法。
測定整數風速下的聲壓水平。
只要防風保護罩有效,那么測量時的風速范圍應盡可能地寬一些。
在超風速保護開始起作用(一些狀況例如:切出保護、搖擺、振動)高風速下噪聲的一些顯著變化應該被記錄下來。
音調的分析不是必須,但是一些顯著的變化部分還是應該被觀測和記錄下來。
3.1.4 強度和安全性
● 風電系統的機械強度需要進行評估,通過IEC61400-2 ed2 的7.4 節中的一次方程并結合7.8節中提到一些安全因素進行評估,或是通過IEC標準中提到的空氣彈性變形建模的方法來進行評估。通過這些方程的輸出結果,可以得到對葉片根部、主軸、偏航軸極限載荷的評估。對其他一些可能產生明顯缺陷和危害的機構部位,如果需要進行判定,對這些危害和缺陷的快速核查也需要進行的。所以,額外的分析也可能是必要的。
● 變速風力發電機組需要避免與機組塔架配合中一些動態變化所產生的危害。單速/ 雙速機組卻存在著潛在的由動態變化所產生的危害。因此,對于那些單速/ 雙速風力發電機組,例如一些使用一個或兩個異步發電機的機組,機組和塔架應該
標明, 以避免潛在的動態配合的危害。一個具有動態配合的變速風力發電機組,例如可以從它們的控制功能體現出它們變速,也需要標明,同樣也是為了避免這些配合產生的潛在危害。
● 需要評估的其他安全因素包括:一些用于操控風力發電機組的軟件;高風速下運行時,防止產生危險的規定;
在緊急狀態下或在日常維護時,可以降低風力發電機轉速或停止風力發電機轉動的方法。
關于風力發電機線維護適當性和對更換零件的一些規定要求;
規定風力發電機組運行環境最低溫度下,控制功能的降低產生的危害。
3.1.5 耐久性測試
● 可靠性的最低基準是IEC61400-2 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測試。
● 對上述標準的修改和補充說明包括:
這個測試需要持續2500 小時的功率輸出。
測試中必須包含15m/s 以上風速的至少25 個小時的測試數據。
風力發電機組停測的時間和數據的有效性應該在報告中寫出,數據有效需要達到90%。
小型修理可以,但是必須要在報告中說明。
測試期間,任意一個主要部件例如葉片、主軸、發電機、塔架、控制器或是逆變器需要更換,那么這個測試必須要重新開始。
耐久性測試期間,對風力發電機和塔架都應仔細觀察,并且在測試報告中對觀測到現象進行陳述。
3.1.6 報告和認證
● 測試報告應該包含以下方面的信息
報告摘要,包括功率曲線圖、年發電量及聲壓等級。
性能測試報告
噪聲測試報告
AWEA 額定年發電量
AWEA 額定聲壓等級
AWEA 11m/s 風速額定功率風力發電機強度和安全性報告耐久性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