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就地消納的“金昌模式”,解決了一部分新能源“窩電”的困境,實現了清潔能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托這一手段,2015年,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通過發電權置換和就地消納合同,促進消納合計電量20.25億千瓦時。
“金昌模式”在2014年開始試點實施算是“吃螃蟹”,但事實證明這是個非常有益的嘗試。2015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 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鼓勵清潔能源企業優先與電力大用戶直接交易,并通過替代發電(發電權交易)、輔助服務等市場機制,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2015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關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意見》,鼓勵甘肅、內蒙古地區大膽探索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為其他地區積累經驗。這些政策的出臺從國家層面肯定了這種方式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新能源良性發展 需要體制機制創新
新能源消納問題在全國普遍存在,甘肅不是個例。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王仲穎曾直言:“棄風棄光是體制機制問題。”“有買有賣”才能形成市場,要中東部經濟發達省份接受新能源,亟需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健全新能源的市場消納機制。
從這個思路出發,專家們建議:一是引導產業向能源資源豐富的“三北”地區轉移,實現新能源就地消納;二是建設電網高速通道,完善新能源全國范圍消納硬件基礎;三是盡早建立以調峰為主的新能源輔助服務機制,通過這個機制,火電因為調頻調峰犧牲的發電效益可以得到補償。
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多次發文,鼓勵開展新能源就地消納試點。同時,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六個配套文件明確提出要建立優先發電制度,保障清潔能源發電、調節性電源發電優先上網。
因此,新能源出現嚴重的棄風棄光,既有當前經濟減速換擋的陣痛性因素,也有深層次體制機制的制約,更多的是需要跳出傳統的以火電為主的思維,建立適應新能源的電力系統新模型。
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16年度風電消納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將甘肅作為解決棄風限電問題的試點省和打開新能源發展新格局的“窗口”。“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動能源生產消費革命,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加快能源轉型的重要時期,處于變革時代的新能源行業需要站在新的起點上,把握新機遇,實現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