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開發海域面積或不及內蒙古一地,需建成一批試驗示范項目進行驗證
5月30日~6月1日,由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產業工作委員會和上海市國際展覽有限公司聯合主辦的 “2012上海國際海上風電及風電產業鏈大會暨展覽會”將在上海舉辦。盡管目前國內風電市場處于調整期,但國際上海上風電主流整機、安裝運輸、運營維護等廠商繼續看好中國市場,促使展會規模再創新高。
如何扎實有效地推動我國海上風電有序發展,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長、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中心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和應對氣候變化出發,還要大力發展風電。我國海上風電正處于發展關鍵時期,不能坐而論道,要從環境、政策、體制機制等方面,協調理順關系,解決實際問題,實現突破。
靠項目突破推動發展
繼上海東海大橋海上風電項目之后,去年底,龍源電力在江蘇如東建成了全國規模最大的海上風電場,成為全國首座大型海上潮間帶示范風電場。這是目前我國僅有的兩個已建成投運的海上風電項目。
根據去年7月份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海洋局聯合制定的 《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海上風電場原則上應在離岸距離不少于10千米、灘涂超過10千米時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目前為止,規定的離岸10千米、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上風電項目還沒有建成。”李俊峰表示,東海大橋項目位于東海大陸架內緣,水深7~8米,如東項目位于海上潮間帶,兩個項目都有一定的示范意義,但海上風電項目要取得實質性突破,還需要建成離岸更遠的風場,來發現、驗證、解決問題。
目前,海上風電項目跟陸上風電項目相比,技術上已無壁壘,但在環境影響、氣象條件、海洋規劃和海域管理等方面則更顯復雜。到目前為止,第一輪海上風電招標項目仍沒有實現落地。“所以,要想實現海上風電突破式的發展,坐而論道是沒有用的,需要做出一批有代表性的試驗示范項目。”李俊峰說。
“十二五”風電發展規劃也要求,通過示范項目建設帶動海上風電技術和裝備的進步,為海上風電大規模建設打好基礎。在重點開發建設河北、江蘇、山東海上風電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和海南等沿海區域海上風電的規劃建設,到2015年,實現全國海上風電投產500萬千瓦,在建500萬千瓦。
不過,沿海各省市的積極性則遠高于此。據了解,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和福建等省市已提交了各自規劃。
我國沿海由北至南列入規劃的海上風電項目總計約有24個,總裝機容量甚至超過2500萬千瓦。
“海上風電發展也需保持理性,一方面成本高,另一方面可開發資源也有限,受可開發海域面積的限制,全國沿海可開發海域面積可能還不及內蒙古一個地方大。”李俊峰表示。
讓市場選擇過剩和不過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