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售電公司的電靠譜不?
對用電企業而言,這次電改,改變的只是買電的交易關系,并沒有改變電力生產運行和安全運行體制。售電公司與用戶簽訂售電合同,售電公司向發電企業簽訂購電合同,具體的電力傳輸配送仍由過去的電網承擔,對用戶而言,電力供應的生產和安全運行沒有任何改變。但因為售電公司的出現,可以讓用戶享受到更好的服務,分享到發電側競爭和售電側競爭帶來的市場化改革紅利。
通俗一點說,電還是那個電,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
19、用戶選擇售電公司后電網企業不接入怎么辦?
中發9號文件明確規定,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配套文件“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電網企業對供電營業區內的各類用戶提供電力普遍服務,保障基本供電;無歧視地向市場主體及其用戶提供報裝、計量、抄表、維修、收費等各類供電服務;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向市場主體提供輸配電服務,公開輸配電網絡的可用容量和實際使用容量等信息”。
用戶有遇到電網企業拒不辦理接入的,或以與電網企業簽訂供電協議為條件辦理接入的,請向國家能源局能源監管駐渝派駐機構舉報。
20、兩江長興公司2月3日簽約的用戶用上售電公司銷售的電了嗎?
兩江長興公司第一家簽約用戶應于3月1日正式用電,因為電網企業堅持不同意見,截至目前,未能實現售電公司向用戶售電的改革試點預期。為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現暫由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按現行目錄電價臨時供電。
改革的推進過程都不是一帆風順的,過程中會遇到有諸多阻力。但我們有信心,堅定不移的推動中央確定的電力體制改革,最終實現讓重慶的企業從電力體制改革中享受到改革帶來的紅利,通過改革,得到更好的用電服務。
21、售電公司開票收1個億電費跑路,咋辦?
這個風險早想到了。改革文件中規定,在改革初期,由電網負責提供電費結算服務。注意,是服務,不是權利,這個結算放到任何一個國家可控的第三方平臺都可以,只是當前選擇了電網企業。所有用戶的電費是由電網提供結算服務的,電網企業收到電費后,把購電費支付給電廠,自己留下過網費,解繳政府基金及附加,然后把剩下的支付給售電公司。所以,這個錢的風險大可以放心。
后記:
11日上午在北京參加全國發展改革系統電改座談會,期間重慶一個工業園區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我掐掉了三次,中午回過去原來是想咨詢售電側改革試點的事情,發了長長的短信給我。我想這事一定不能辜負了市場的熱情,于是回復他我會發個公眾號。他很著急,我就抓緊在返渝的航班上整理起來。這21問,有這位朋友想問的,有從售電公司那里收集到的,有一些是我根據日常工作整理的。不一定準確,供參考,供探討。具體有問題可以發email:890391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