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去年曝光的《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相比,《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著眼的目標從短期的2012年,延長至2020年,即國家已經將其從一個短期振興規劃,升格為長期發展規劃,但提出的總目標不變。
但是,與去年相比不同的是,國家原先預計投資3萬億規劃新能源而變為5萬億規劃新興能源,雖然還麟實階段,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已經牽動了國家經濟的神經。
我國新能源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先是《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基本完成,后又傳說新能源發展規劃即將出臺,最近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的一份報告則表示,我國的“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即將公布,規劃期為2011-2020年,規劃期內累計直接增加投資預計將達5萬億元,平均每年增加產值1.5萬億元,意義重大,投資巨大,當然每次都引起各方面的極大興趣。
發展新能源顯然是我國一條必須走的路,但是否需要這么多的規劃?各個規劃之間的聯系與區別,甚至矛盾是什么?
如何互相協調?每個規劃都主要針對將發展多少新能源。其實,我們更關注的是如何發展新能源,以及發展新能源的相關路徑和政策措施,電價改革和資金配套,這些規劃是否也有一定設計?
因為,對于新能源產業來說,目前規模化仍存在技術瓶頸。比如,尚未完善的電力儲存技術、風電的電網接入技術、太陽能光伏發電過程中的間歇性等問題,都可能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障礙。短期內,風電和核電等都不太可能成為商業化的主體替代能源。考慮到當前的技術現實,新能源行業的發展依然需要依靠財政補貼來降低成本,擴大利潤空間。與其他國家新能源發展模式基本相同的是,中國新能源行業的發展,至少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將很大程度上依賴政府的政策力度;不同的是,中國新能源發展更明顯地受到電價的制約。
雖然我國目前新能源技術整體還處于相對落后的狀態,但是,如果我國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領先全球新能源產業,也不是沒有可能。我國至少有以下幾方面的優勢:
首先,我國現階段經濟增長需要有足夠的能源供應,同時滿足環境約束。因此,開發新技術、新能源,從而優化 能源結構,對我國是一個必須的選擇。隨著我國石油對外依存不斷增大,能源結構中煤的比例居高不下,為了保障能源安全和解決環境問題,我國本身具有發展新能源產業的經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