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風力發電產業的發展經歷了以下六個階段:
•第一階段:早期應用(1960年以前)
初期階段由地方農機、水利部門組織群眾在農機具技術革新熱潮中,研制了45種主要風力機械(含發電提水),如:白城-58型風力機、興化帆布提水機、啟東旋轉槳式風力機等。這類風力機至今無一保留。
•第二階段:單機研制(1961-1977年)
由原八機部組織部屬農機院和內蒙呼和浩特畜牧機械研究所和地方農機院、所,開始單機研制,如:FD1.5-30W、FD1.4-50W、FD1.5-100W、FD2-250W、FD4-1000-1型風力發電機組和FD-2.5、FD-2.6、FS-3型、FD-4、FDG-6風力提水機組。這期間風力機械的初期研制、生產、應用,為以后的工作積累了經驗。
第三階段:系列開發(1978-1983年)
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有關部委開始重視風力發電產品的開發、應用與推廣發展,原國家科委在國家“六五”重點科技攻關項目中列專項費用150萬元,研制開發50W、100W、200W、500W風力發電機組。原農機部將內蒙動力機廠、商都牧機廠等企業列為定點生產風力發電機組的專業廠,給予大力支持,并在內蒙西蘇旗等地建立了三個100W級風力發電機組示范應用點,推廣應用風力發電機組。到1983年底,共研制了三十多種機型,其中十個機型通過技術鑒定,為以后批量生產打下了基礎。
第四階段:快速發展(1984-1989年)
1984年9月28日胡耀邦總書記批示:“力爭選出全世界第一流的小型風力發電機來。”隨后,國務院農村能源領導小組與機械部聯合成立了“風力機辦公室”,掛靠在機械部。同時國家經貿委對22個生產企業提供2489萬元技術改造貼息和半貼息專項貸款,機械部為加強對行業的管理與服務,經民政部批準專門成立了“中國農機工業協會風力機械分會”,并將風力發電機組生產作為重點農牧機產品列入指令性計劃,提供平價鋼材,增值稅享受農機產品待遇,同時著手組織三個主機廠引進國外技術,提高產品技術水平:內蒙商都牧機廠引進瑞典SWAB公司300W風機組制造技術,內蒙動力機廠引進法國AW公司100W-10KW風機組制造技術,北京聯合收割機廠與美國SWE公司合作生產1KW風力機組
在此期間,原國家科委、機械部、能源部召開了“離網型風力發電機工作座談會”,制定了產業發展政策和攻關方向,國家科委在“七五”科技攻關項目中給予400萬元經費予以支持,進一步加強100W、200W、300W、500W、1kW、2kW、5kW、55kW風力發電機組的研制與生產。以上措施促進了中小風力發電產業快速發展。
據統計,到1988 年底,生產小型風力發電機組及配套件企業42個,從事研發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36個。批量生產30W、50W、75W、100W、150W、200W、300W、500W、1KW九種機型。當年生產小型風力發電機組25575臺,創歷年最高產量。
當時主要生產企業有內蒙古商都牧機廠、內蒙古動力機廠、山西汾西機器廠(884廠)、包頭電機廠、內蒙古第一通用機械廠等。生產、推廣、應用最好的省區是內蒙古自治區。該區從1984年開始就專門成立了“新能源辦公室”,并建立了區、盟、旗技術服務體系。從1986年開始,從地方財政累計拿出2800萬元,對購買風力發電機組的農牧民進行補貼。據統計,1987年全國離網型風力發電機組保有量7萬多臺,其中內蒙保有量達5.7萬臺,占全國保有量80%以上,90%的風力發電機組功率為100W機組。
•第五階段:調整鞏固(1990-1997年)
由于鋼材和其他原材料配套件價格上漲,國家“八五”科技攻關經費不足,只對55kW并網機組列入計劃,補貼減少。導致銷售出現波動,產量和利潤下降。有些企業停產或轉產。與此同時,有些企業如:商都牧機廠、內蒙動力機廠在提高產品質量與可靠性方面下功夫,生產質量和數量穩步提高,成了行業的骨干企業。
•第六階段:形成產業(1998年以后)隨著我國低碳經濟的快速發展,“光明工程”、“送電下鄉”、“農村小型公益設施”項目的實施,國內外市場擴大,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用電量增加,促進了產業發展。中小型風力發電設備制造初步形成了產業,主要變化是:生產企業數由42家發展到102家;生產企業性質由國營向民營、合資、獨資企業變化;生產企業分布由北方地區向東南沿海地區轉移;產品品種由百瓦級向千瓦級發展;銷售市場由農村向城市延伸;由農用向工業用發展,由國內銷售轉向國外出口;應用范圍由為解決農牧民照明看電視用電向城鄉路燈、高速公路、移動電站、石油開采、邊防哨所以及分布式發電等20多個領域應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