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南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從競價模式、競價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對競價工作做出指說明,其中提到,風電、集中式光伏項目通過新能源云平臺參與競價,分布式光伏項目、分布式聚合商通過網上國網、95598智能互動平臺參與競價,競價公告及結果通過競價平臺發布。
原則上每年10月開展新能源增量項目納入機制電價的競價工作。
原則上按照風電、光伏兩種技術類型分別組織競價,按報價從低到高確定入選項目,滿足機制電量規模的最后入選項目報價即為所有入選項目的機制電價。
每年發布風電、光伏項目參與競價的上下限,競價上限考慮合理成本收益、綠色價值、電力市場供需形勢、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競價下限考慮成本因素、避免無序競爭等因素確定。
原文如下: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湖南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的通知
湘發改價調〔2025〕694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公平、公正推動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湖南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湘發改價調〔2025〕66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湖南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0月29日

















